“量词+名词”表单数或特指
潮汕方言中的“量词+名词”的结构,做宾语时可以表示单数,可翻译为“一+量词”,做主语的情况下表单数一般只出现于一些特定“量词+名词”的组合中,比如“个银”(一块钱);也可以表特指,翻译为普通话时可译为“这/那+量词”,且既可用于宾语,也可用于主语。例如:
- 个银两粒,两个银唔卖。 (一块钱两颗,两块钱不卖。)
- 口爿有只猫。 (外面有只猫。)
- 只猫在口爿。 (这/那只猫在外面。这里若译为“猫在外面”,则丢失了单数的信息,“猫在外面”可能有多只猫,但原话只可能有一只。)
- 我这块有花𦛨饼。 (我这里有块𦛨饼。)
- 条裤知记得洗。 (这/那条裤子要记得洗)
- 我双拖鞋借你。 (我这/那双拖鞋借你。或译:我拖鞋借你。)
- 杯水𠀾烧。 (这/那杯水不热了)
关于变调:量词和后接的名词合成连调单位,发生前变调。